按照东湖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要求,为深入实施“人才特区”战略,着力推进“3551人才计划”,进一步加快培养和聚集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实施3551 人才计划的暂行办法》(武新管【2009】18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实施3551 人才计划的实施细则》(武新管人【2009】5号)精神,现就武汉东湖高新区第五批“3551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光电子信息、生物、新能源与环保、现代装备制造、高技术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及金融、管理领域从事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于2011年11月30日前在东湖高新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
1、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内外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获得教授级高工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
2、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
3、申报单位一次只申请一个已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

二、报送材料
1、《武汉东湖高新区第五批“3551 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申报书》打印版十份、电子版一份(含申请人电子版登记照片一张);
2、《武汉东湖高新区“3551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申请简表》电子版一份;
3、《第五批“3551人才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4、《创业计划书》或《项目计划书》打印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5、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领导(参与)科研项目及其他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申报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意向性合同复印件;
(6)申报单位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说明:以上1、2、3项材料请登录东湖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wehdz.gov.cn/structure/rctc/rctcmk.htm)下载,其余材料自行准备。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将取消申报人的资格,并在3年内不在接受申报人及申报单位的申报。

三、申报时间
第五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人才办初步审查后择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受理机构:
东湖高新区人才与创业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珞瑜路546号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大楼1608室
联系人:王湘雷、程琳、赵倩
咨询电话:0086-27-67880702
传真:0086-27-67880050
网址:http://www.wehdz.gov.cn/structure/rctc/rctcmk.htm
E-mail:[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档下载

01.第五批“3551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申请书

02.第五批“3551人才计划”申请简表

03.第五批“3551人才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关于开展第五批3551人才计划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