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奖励规模为500人,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美国等29个国家、38个馆区实施,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其中我馆区可择优推荐20名人选。
二、2010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年龄在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已取得国内外第一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奖励金额为5000美元/人。
三、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择优推荐,国内终审”程序进行。对未经驻外使(领)馆或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将不予终审。
具体步骤如下:
1、申请时间:2010年7月31日-10月20日向教育处申请,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2、教育处将综合申请人思想素质、所学专业及学业表现等进行初审,然后确定推荐人选名单报国内评审。推荐人选名单将在教育处网站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
3、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国内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
四、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有关申报材料。有关申请信息及指南请详见附件,也可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直接查询。
五、感兴趣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与教育处联系咨询,并据实填写申请表格,于规定申请时间内一式三份交教育处。
联系人:刘小绿联系电话: 031-9514325 传真:031-9514331
E-Mail: [email protected]
驻瑞士使馆教育处
二0一0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