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工园是国家级石油化工基地,是由时任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和江苏省省长梁保华揭牌;规划建设面积为45KM2,目前开发了20.85KM2。园区入驻企业80多家,投产企业60多家。园区中扬巴一体化是世界级石油炼化基地(乙烯140多万吨/年)。除扬巴一体化外园区已形成全国最大的醋酸生产基地,形成从合成气到甲醇到醋酸以及众多醋酸下游产品的碳一化学产业链、以扬子石化和园区企业德纳化工生产的环氧乙烷为原料的表面活性剂产业链、以园区可利亚多元醇公司的多元醇和金浦锦湖公司的为原料的聚醚产业链,园区还有有鲜明特色的化工产品:蓝星的1,4-丁二醇、亚什兰的羟乙基纤维素 、塞拉尼斯的醋酸乙烯和超高分子聚乙烯、美国空气化工的空分和特种胺、德国瓦克的EVA可分散胶粉,合作前景广阔。另外英力士的苯 酚丙酮、金陵帝斯曼的不饱和聚酯、金陵斯泰潘的聚酯多元醇、亨斯曼的环氧树脂正在建设或筹建中。惠生(南京)清洁能源公司,年产甲醇46万吨,年产CO40多万吨;惠生股份公司已获证监会审查通过,准备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年副产CO2 5O万吨,目前回收利用10万吨,主要用于工业溶剂。
园区已建成长22KM的铁路专用线、两座万吨级的液体码头、10万吨/天的水厂、5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1000吨/小时的热电公司;
市直属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安监分局;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局都已入驻;
2010年园区不含扬子扬巴公司的GDP为146亿元,税收16亿元。
园区已建成3.3平方米的研发大楼,400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中试基地标准厂房正在筹建中。成立了紫金(化工园)科技创新创业特别社区,规划面积为2.53平方公里,专门引进科技创业项目。
联系方式:朱磊明 13327713510,025-58394761

化工园区人才与科技创新创业实施计划

 
为聚焦“四个第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人才与科技创新园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就“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试、园区先行”关键举措,制定化工园区人才与科技创新创业实施计划。
一、发展目标
1、全力打造化工园区2.6624平方公里的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其中,长芦片区起步区1.2461平方公里,重点发展与化工园产业相关的科技服务业,长芦片区三期1.4163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生命科学化学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机构,同时建设中试孵化基地。到“十二五”末,特区内建设科技孵化器、加速器、中试基地面积达50万平方米,其中孵化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超过150家,毕业企业40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25家。
2、以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到“十二五”末,引进100名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5名科技创业家,5名千人计划创业人才。
3、进一步发挥国内外研究性大学、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资源优势,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到“十二五”末,建成大学科技园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2个。吸引一批国内外著名企业研发中心在园区集聚,其中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世界化工50强企业研发机构2家以上。
4、建立健全园区集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融资担保和风险保障于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链,搭建园区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股权投资促进平台和产权交易平台,到“十二五”末,覆盖扶持100家科技创业企业、重点培育20家重点科技创业企业、实现科技创业企业境内外成功上市3家以上。
5、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创新型园区建设的核心战略,激发创新创业动力,形成依法保护合力。到“十二五”末,园区专利申请总量和发明专利申请总量分别达到1150件和260件,专利授权总量和发明专利授权总量分别达到400件和110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达到10家,拥有百件专利企业达到5家;实施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25项,建设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1个,培养知识产权高层人才3名,知识产权工程师30名,知识产权工作者300名。
二、政策措施
1、基础保障:
全面贯彻执行市委“1+8”文件(宁委发[2011]35号、宁委发[2011]36号)精神,对园区内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建设、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科技创业家培养、科技创业企业辅导上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共建、科技创业投融资体系建设、高端研发机构集聚和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给予政策扶持。
2、人才引进:
①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在园区创业,入选市扶持项目的,给予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不少于150万元的创业投资和不低于150万元的融资担保。入选市重点扶持项目或被列入省“双创”人才计划的,根据项目需求,创业启动资金、创业投资和融资担保金额在市扶持项目基础上增加一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创业、创新人才,除享受中央、省、市给予的优惠扶持政策以外,园区按“一事一议”的方式,再给予特别的优惠政策。
②园区引进人才创办企业入选市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的,承担市级以上专项,按照上级财政资助额1:1的比例配套奖励。入选市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者及企业团队核心成员、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省“双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者,除中央、省、市给予的奖励外,园区按每人每月1000—5000元不等的标准给予生活津贴,配偶暂时没有安置工作的一年内给予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优先提供免租人才公寓,如需在宁购房的,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经审核,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
3、创业扶持:
①对进入化工园创业特区内的创业项目,建立“创业快速通道”,实行“一章通关”。对在特区内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实施创业的领军人才,给予“1元资本注册”待遇。
②对特区内创业企业,在三年孵化期内,其所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首租经营场地,给予两年“零租金”待遇;对孵化毕业转入加速器的企业,其经营场地租金,给予两年减半待遇。
③被列入市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的,项目产业化过程中,如流动资金不足,提供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并按当年实际还贷额度和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贴息。
4、财政金融:
①园区设立每年不少于2000万元的“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特区平台建设的贴息扶持和相关鼓励政策兑现。设立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的科技创业种子(天使)投资基金,专项用于扶持园区创业特区内的科技创业人才、项目和企业。园区科技创业投资基金扩大到不少于1亿元,重点用于投资初创期科技创业企业和引导设立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创业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
②加快发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年内完成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和开业工作,2012年在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再设立一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享受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优惠政策。
③大力推动科技创业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列入拟上市企业储备库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争取股票首发上市的,中介机构帮助完成股份制改造,并进入辅导期被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正式受理的,补助35万元;发行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补贴50万元;发行上市完成后再补贴15万元。在香港或其它海外股票市场首发上市的,发行上市工作完成后,一次性补贴100万元。对通过借壳上市成功,且注册地迁来园区的企业一次性补贴100万元。列入拟上市企业储备库申请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企业,在上报并收到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受理函的,每家一次性补贴50万元。企业完成额度1亿元以上、且期限在2年及以上的债券(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等发行的,补贴25万元;企业完成中长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工作的,根据融资额度和期限,最高补贴10万元。
5、科技平台:
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来园区设立研发机构,经认定后,除执行市政策外,再给予研发机构独立的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对世界化工50强企业来园区设立研发机构,经认定,独立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奖励。(以上研发机构按照最高奖励额度,不重复奖励,园区奖励金额含市级奖励园区承担部分。)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站三中心”,按照上级财政资助额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6、知识产权:
对企业年申请专利80件、50件和30件以上的申请大户,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补助。对企业获得国家、省、市优秀专利奖,每个奖项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每年实施一批重大专利产业化项目,对实施成效显著的项目按照市补助金额的50%给予补助;每年扶持一批产业和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开发与利用项目,每一项目按照市级补助的50%给予补助。
三、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成立化工园区人才与科技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园区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负责园区人才与科技创新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
2、强化服务。实行园区领导及各部门与本实施计划挂钩服务制度,设立化工园区人才与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全力推进化工园区人才与科技创新创业。
3、管理考核。对计划内各项目标任务实行进度考核,并列入园区领导干部和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
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doc
南京人才政策.doc